苏国土资函〔2015〕427号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分割报告编写
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国土资源局,各有关地质勘查单位:
为规范我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分割报告的编制和评审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和有关规范、规程等规定,江苏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编制了《江苏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分割报告编写技术要求》(试行)。经审查,省国土资源厅同意印发,并于印发之日施行。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6月3日
抄送:江苏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